2005年林业开荒地,05年林业局开的丰产林承包合同,合同日期写为1997年,提前了几年,因为98年以后不让毁林开地,我种了几年地,今年林业局要栽树,不承认我们的合同,说我们合同违法无效,合同是他们开的,现在不承认了。我想问合同还有效吗?他们要栽树,我们怎么办?
13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在非法或者不合理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然而,您已经种植了几年土地,并且在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尚未届满,因此您有权继续使用这些土地并维护其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此外,如果您认为合同中的条款存在争议,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分析和解释,以确定合同的有效性和效力。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