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姥姥前些天给我写了个自书遗嘱可是开头用的是证明并不是遗嘱但是内容很清晰有签名有日期,这个如果和其他继承人有争议到法院,法院法官会认可我的遗嘱成立么?
2024-07-20 05:22你好!遗嘱是被继承人的意愿的体现,其效力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财产处理方式。如果你的姥姥的遗嘱是在没有经过立遗嘱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草拟的,那么该遗嘱可能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姥姥的遗嘱可能不会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因为它们认为遗嘱的内容未经立遗嘱人本人的同意而存在瑕疵。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例如通过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过程可能会受到时间和费用的影响,而且最终结果也无法保证完全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