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了,当时报了警,对方全责,父亲四肢多处流血送往医院观察了四天,因为当时只有父母两位老人在家什么都不懂,母亲受不了医院的味道,就接父亲回家自己治疗,后来过了四天女儿从深圳赶回家,发现父亲头还是疼痛,四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完全没有进行全身检查,再次送父亲去医院,因为医院没有床位,过了两天再办理入院手续,想问一下这个过程中所有费用能不能保险报销,现在是对方只出了当时留院的检查费,不肯再出钱,费用都是女儿垫付,女儿请假已经造成务工损失,加上住院费用七七八八大概六七千,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不能赔偿,现在对方不肯赔说自己出院了,后续的都不赔
2025-09-16 22: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家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是否可以报销。如果您能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医疗记录等文件,并且符合相关保险条款的规定,那么可能可以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 其次,关于误工损失的问题,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赔偿相应的误工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所从事的职业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关于女儿请假造成的务工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那么保险公司也有可能赔偿。但具体赔偿的标准也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总的来说,建议您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