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被车撞了,下肢瘫痪,车全责,医药费花了40多万,还有后续康复费用,车有强险和三者险(50万)请问您保险公司应怎么赔付。谢谢。
17天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车相撞时,如果双方均无过错,则各承担一半责任; 如果一方或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确定各自的赔偿比例。 在您的案件中,车辆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此,在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后,您可以要求车辆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赔偿款项。 至于后续康复费用,一般情况下,这部分费用属于治疗性支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鉴定报告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法律分析,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和处理。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标准,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