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店合同未到期,还有一年半时间,房东想收房,愿出违约金3千元,乙方有权不搬走继续租到合同到期不?
2025-02-02 07:2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解除条件或者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无权收回的条款,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即使租赁合同未到期且租赁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仍有权继续在租赁期间内使用和占有租赁物。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具体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规定以及出租人的意愿。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出租人愿意接受违约金作为补偿,那么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已经支付了足够的租金或其他费用,或在其他方面为出租人带来了利益,出租人可能会同意减免部分或全部违约金。 总之,如果您有具体的租赁合同文本及相关情况,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