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骑电动车经过红绿灯时,我直行闯红灯,对方骑电动车载人,从人行道骑电动车串出来,我刹车来不及撞上骑车人脚踝,车子都没倒地,我人没事,对方骑车的妇女当时说脚疼死了,肯定是骨折了,后来对方报警后,交警将双方电动车扣押走,说到医院双方先各出一半医药费,后来我们双方到医院后各出了500办了门诊卡去急救室,拍片出来医生说骨头没事,只是肌肉损伤,回家休息两周,尽量不要下地,那个妇女家人说急救室检查不够仔细,还要去骨科,后来她们让医生开了一个肌肉损伤证明,妇女说她家开店负责给佛像上漆,她不能做事了要请工人每天300元,要我赔偿,我怕对方讹诈我,请问这种情况我要负全责吗?还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吗?
2025-02-23 09:3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骑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即闯红灯。对于您的违法行为,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对方受伤的问题,由于医生已经出具了肌肉损伤的诊断结果,并且没有发现骨折等严重后果,因此可以推断对方的伤情并不严重。然而,如果您未能及时停车并避免碰撞,可能会对对方造成伤害,因此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承担部分责任或额外赔偿。 至于赔偿问题,如果对方确实受伤并需要治疗,您可以考虑按照医嘱要求进行治疗,并向对方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此外,如果对方因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或其他损失,您也可以考虑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该尽可能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法院介入,以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