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要等造成严重后果了才算犯罪?这难道不算面当面的恐吓罪吗?应该要经过受害人的原谅才算无罪,否则应当处以3个月以上1年一下有期徒刑
2025-03-30 08: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条文指出,只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才能构成犯罪,即必须有明显的暴力行为或其他足以使被害人感到害怕的行为。 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如果只是口头威胁,而没有实际实施任何行为,就不应被视为犯罪。这种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中的“暴力或其他方法”是指具有明显暴力性质和危害性的行为,例如使用武器、言语攻击、身体接触等。口头威胁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它与暴力相结合,就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即使是在非暴力的情况下,如口头威胁,如果没有实际伤害后果,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不道德或违法的行为,但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没有达到“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构成犯罪的程度,口头威胁就不是犯罪。不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