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买的期房己经到了交房日期,但还没有盖,五证也不全。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也没有规定可否退钱。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钱吗?谢谢
16天前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如果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未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购房人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其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赔偿。 请注意,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房产专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