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注明违约金10万,然后我违约了一天要赔偿违约金吗?
回答数:711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房屋交付,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你已经向卖方提供了合理的赔偿,那么你就不需要再支付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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