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银行贷款审批资料提交一个月后中介告知收入证明不合格需要重新提供,前后办理手续将近一个半月手续审批过了,赶上年关不放贷,又按照中介建议换了银行办理手续直到放贷到元月初用时半个月,期间中介跟房东有谈约定元月初签订过户手续,距离约定办理手续前一天房东通知中介不付违约金加房东购买第二套房所额外费用不签过户手续,原本协定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与三方合同约定时间逾期41天,房东现在表示继续履行合同要加价五万,不然就解约,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您和房东之间的纠纷涉及到了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且已经完成了必要的手续。然而,由于银行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延误导致无法及时放贷,这可能是造成您目前困境的主要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商解决。与房东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致。如果房东愿意承担部分违约金或赔偿您的损失,那么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双方应明确表达各自的要求,并尽可能地寻求妥协。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或者您对银行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考虑解除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违约行为,也可能会因为其他原因(如房屋质量问题等)要求解除合同。此时,您需要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无论采取哪种解决方案,确保保留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提前规划好购房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银行、准备充足的贷款材料等。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