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搞了9年的垃圾清运,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政府以承包出去为由,不要我做了。我想问一下:我与政府存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应怎样要求政府赔偿。
2024-12-02 18:52您与政府之间的劳动关系取决于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的存在与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之间并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础。 社会保险的购买情况。在您未与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社会保险并未得到依法缴纳和享受。这表明您可能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 政府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您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如工资等),政府是否有义务向您进行补偿或赔偿?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政府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例如,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