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8:44 咨询一下,就是女方未离婚,多次离家出走,多次向家里索要钱财,这又离家出走了,留了封信,说的不要任何财产,孩子也不要了,如果离婚女方再索要财产,有法律效力吗?
21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女方提出不寻求任何财产,并表示不再要求子女抚养权。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影响到她的财产权益。除非她明确表示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或财产的要求,否则她的财产权并不因此受到影响。 关于离婚时对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条件、孩子的抚养情况等。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意见,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遇到实际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