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有了婚外情和她要好的男人发生了口角,那男的要女儿离婚女儿离不了,他就说离不了你就喝药死了吧!我女儿一气直下真的喝了百草枯农药,一个多小时后才去医院洗了胃,后来又到我市251部队医院救治了2天半,医生建议马上到北京307医院救治,8月11号下午赶往北京 307医院,到了医院医生让马上住院救治,可是她老公不让女儿住院检查了一下,输了点液就跟女儿说咱们离婚吧!你赶快跟他结婚成了他的人让他给你治疗,就这样没给女儿及时住院救治就回家了,13号离了婚14号女儿感觉很憋气,再次前往北京307医院,已经耽误治疗时间伤到了肺,最终不能治愈死亡了,我想起诉她老公不知能不能?人死了公安没验尸就火化了,能起诉吗
2025-11-26 12: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女儿因为婚外情与她的“好”朋友发生争执而饮用了百草枯农药,并在多小时内接受了紧急救治。虽然她被诊断为中毒并成功洗胃,但不幸的是,由于她丈夫的决定,她未能及时就医,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并最终因无法治愈而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女儿是未成年人(如未满18岁),并且没有得到妥善的医疗照顾,那么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究其责任。这通常被称为“不当管教或监护”之诉,要求赔偿因延误治疗所造成的损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对未成年人的责任承担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者予以暴力对待。”这意味着即使您认为被告的行为有误,也不得直接提出民事诉讼。 此外,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