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的丈夫在上班时间[在工地开塔吊],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关于用工单位有无相关责任,是否属于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2024-06-30 19: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妹妹的丈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脑溢血并抢救无效死亡,即使该情况不是由于工作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但根据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已经参保,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抚恤金等。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建议家属首先与用工单位沟通,了解是否已经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工单位拒绝承认工伤或拒绝支付赔偿,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