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是农民。因为我们是水稻的种植户。因为我们种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米业。一到两年。不兑现水稻款?我们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我们是2018年6月14日递交的起诉状。但是,法院以信息的形式。告诉我们在。2018年的8月8日立案,至今还没有开庭。导致在这期间,加工米业公司把财产转移。请问这是不是人民法院失职和不作为。如果当地法院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把材料递到中院吗?我们在当地法院。起诉。就是为了财产保全。但是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人民法院扔不执行。因为米业公司拖欠我们水稻款。这使我们农民。种地要贷款。孩子上学成问题。我们到省信访来上访。我们20多人在这里。现在我们的安全也成问题。
17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如果您已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开庭通知,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联系人民法院。直接与人民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及可能的原因。如果需要,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期限或者要求法院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向上级法院申诉。如果对当地法院的处理不满,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法。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对于涉及财产保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如通过司法救济手段(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护自身利益。此外,确保人身安全也是重要的,您可以考虑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请记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