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7年底的时候借钱(19万)给我的一个朋友,他说当时做生意钱不够,说借短期二个月左右就还。后等到到期叫他还钱时到处找不到人,后来总算找到人了,但是他说做生意被人骗了没钱还了,没办法一直等到去年才还了一半,余款说到今年底还清。当时借据上注明所借款是要付5%利息的,如他拒不支付利息的话,因当时是说借短期的,现在时间这么久了按照这个利息算他肯定不同意,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要求他支付利息?
2024-07-28 21: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欠款事宜。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您的朋友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还款意愿,并强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款。 法律规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期限内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支付利息,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证据收集。保留相关借款凭证以及关于逾期还款的记录,以便证明债权的存在和还款义务。 寻求第三方协助。可以向债权人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或司法机关投诉,或者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以获取更多的法律支持。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避免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