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3月25在三水御江南付8万订金预订一套90多方的住宅楼,他们一直不能网签,开发商订金不给退回,咨询一下怎么处理
2024-09-14 08:4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网签工作,您有权要求其退款并解除合同。 此外,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便更有效地解决纠纷。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