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晚上好!请问我的情人在违背我意愿的情况下,在我极力反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我发生了性关系,算强奸吗?<我有强奸过程的录音和内裤作证>,报警了,可警方说无犯罪事实!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合理吗?录音里有我挖情人的话,也有情人自己说我挖了他的话语,录音里有我多次“不同意”的喊叫,可警方说不是强奸!我冤枉死了!我打电话绐警方了,表示不同意这种处理结果!我该怎么办?
2025-10-20 08:5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不当的性行为和性骚扰。首先,如果您的录音中有证据表明对方确实违反了您的意愿进行性行为,那么这可能是强奸的指控。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声音被误录或误解,请及时向警方说明并要求重新评估。 关于警察的说法,他们可能会基于对录音和其他证据的分析来做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以帮助您了解所有可用的信息,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通过调解、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重要的是要记住,任何未经同意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并且应该受到惩罚。因此,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