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09至2011年任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国家小麦补贴90000余元,而这钱我都用在村里了,现被人举报了,我套取的钱没装入自己的腰包都用在村里做为经费了,这样我还构成犯罪吗?
11小时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行为属于贪污或者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构成贪污罪。然而,如果您已经将这些款项用于村里的一些公共开支,比如购买设备、修建道路等,那么这可能会减轻或消除部分指控的严重性。 具体而言,如果您的行为没有明显侵吞公款的意图,而是出于对村民利益的考虑而使用公款,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贪污罪。相反,如果您的行为是出于私利目的,比如为了个人的财务利益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目的使用公款,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讨论,以便得到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持诚实和透明的态度,积极配合调查,以减少可能面临的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