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大学生,在线下担保公司借款4000元,到时实时到账3200元,借款事先扣除了800元保证金,说要还完贷款才退保证金800元,第一次我还款1500元,剩下的2500元分期为三个月还,后来因为其他的原因,我辍学了,也没还剩下的2500元,现在他们到法庭起诉我,求律师支招帮忙我该如何是好,
2025-05-04 03:4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如果超出这个限制,则属于高利贷。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年利率的36%,因此该借款合同无效。 其次,关于保证金和还款期限的问题,虽然保证金是为了保障债权人权益而设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扣除保证金以弥补损失。因此,即使借款人在借款后未能及时还款,也有可能要求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再次,对于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剩余的还款计划,这取决于您个人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按时归还剩余的款项,并且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那么您可以按照原定计划进行还款;反之,如果您无法按时还款或者无力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建议您尽早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已经接受法院传票并准备应诉,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帮助您与对方达成和解或争取更好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