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的时候不是房东本人,也没得看房产证,租期是一年,现在住了一个月不想租了,直接走人会不会被起诉,要是打官司的话我会不会输?下面图片是合同内容。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合同内容,如果房东没有亲自到场签署租赁合同,且在签订合同时未查看房产证,则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您不想要继续租用该房屋,并决定立即搬离,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然而,在此情况下,是否能成功解除合同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 合同条款。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出租方可以提前终止租赁的情况? 违约责任。是否有关于提前解约的罚金或赔偿规定? 此外,如果您在一个月内搬离并提出解除合同,通常情况下,房东可能会要求一定数量的租金作为补偿(称为“保证金”),以抵消因您的行为而产生的损失。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副本、支付记录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 与房东沟通。了解他们对您的请求的态度以及任何可能的条件。如果有保证金的要求,请确保清楚地告知对方您已经准备好离开。 考虑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房东坚持要您支付剩余租金或其他费用,或者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在此之前,最好先尝试私下解决纠纷。 聘请律师协助。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权益,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可以帮助您理解法律规定,提供策略建议,甚至在必要时代表您进行法律程序。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