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人,对方是常州。我们是再婚,我单身,对方有2个孩子。我帮对方还了房贷,经营了店面。去年一审判不离,
2024-07-02 09: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对方是再婚夫妻,目前您在上海,对方在常州。您曾帮助对方还清房贷并经营店面,但去年一审法院判决不离婚。 在中国,离婚诉讼通常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通常会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离婚,以给予双方和解的机会。如果您仍然希望离婚,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此外,您提到您帮助对方还了房贷并经营了店面,这些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您在婚姻期间有较大的经济贡献,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建议您在准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房贷还款记录、店面经营的相关文件等,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