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兽医,在奶牛场工作,因2014年7月末感到身体不适提出辞职领导不批,2014年8月4日自己不辞而别离场。(共工作14个月无社保)9月1日查出患布鲁氏杆菌病,因不懂属于职业病应单位负责,回家治疗。 2015年5月找回原单位要求负责,经过协商于2015年6月__2016年9月多次住院治疗布病共453天。现在想进行职业病鉴定但单位不出任何材料,说我的病不是在这个单位得的,工伤认定,劳动仲裁都超出一年了,疾病也转阴了单位不需要再负责了。 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投诉到卫计委和安监局帮我索要职业病鉴定材料,期待律师您的回复
2024-07-20 23:5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内遭受职业病伤害时,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和维护。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您的问题。 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如卫生监督所或卫生计生委)投诉。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他们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职业病与工作环境有关。 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引起的,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以获得确切的诊断结果。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您的单位拒绝提供相关的诊断资料或者诊断意见,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此外,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您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虽然您的具体情况比较特殊,但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