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 当天早上八点的打的 然后对方晚上八点给我打电话说肋骨疼 报警了 第二天对方在医院做的ct 病单上显示无明显异常 下午在派出所进行调节 "赔偿对方1000元医药费 调节以后不能以任何理由的在进行纠缠" 的调节协议书 双方都以签字盖章 事发过后一个星期 对方又再次报警 说复查的时候显示肋骨骨裂 又拿出来复查的病单 警官没给说法 对方说要上诉 这情况我该怎么办 当时已经签过和解书了 这种情况真要是上法院了 有没有胜算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愿意继续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尝试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看是否有妥协的空间。 诉讼程序。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将涉及到更正式的证据收集和审理过程,但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 申请执行调解协议。如果您对最终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调解协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一方当事人没有拒绝履行协议。 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确保所有的行为都是基于公正和合法的原则。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