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堂哥一起做生意没多久分开了,他答应给我12万,可是给了我6万,给钱的时候也把欠条撕掉了,有证人在场,剩下的不愿意给我了,他说他赔了。分开都有一年多了,期间我们也协商了,协商不成,想起诉要回。
2024-06-28 09:12在这种情况下,起诉要回剩余的款项是可行的。首先,尽管欠条被撕毁,但如果有证人在场可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这可以作为证据支持你的主张。证人的证言可以证明你堂哥承认欠款并同意支付,即使欠条已经不存在。 其次,即使你们已经分开一年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然消失,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建议先尝试与堂哥进行进一步的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任何书面或电子通信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所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债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债务的金额。 最后,如果胜诉,法院将判决你堂哥支付剩余的款项。如果堂哥不自愿履行判决,你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在决定起诉前,权衡利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可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会更为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