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是直属公房,是承租人,户口本也只有我夫妻二人及一个儿子,户口于96年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集体户口迁到北京丰台区长辛店,儿孑91年迁入长辛店,父母双亡。棚改时兄弟姐妹为此纠纷,他们有一老屋二八开协议(兄弟姐妹五人),他们强调我只占百分之二十的棚改利益,我不同意。如何处理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办法和标准执行,并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您的情况下,您与您的兄弟姐妹之间存在争议,可能是因为对拆迁补偿分配比例的不同理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或代理。 与兄弟姐妹沟通。尝试与兄弟姐妹进行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担忧,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 提出诉讼。如果兄弟姐妹仍然坚持他们的观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分拆迁补偿款。 谈判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共同决定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 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导致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