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租了两间铺面,前三年是自己做还有一间转租给别人,然后今年2月份签了新合同,合同日期是2018年3月1日到2022年3月1日,然后我在合同签订之后把我之前做的铺面也出租出去了,关于我的转租行为,我都有跟我房东电话通知,他也同意了,我想当于2手房东的意思,然后今年3月20日有人说要拆迁,就把我们水电给断了,现在商铺处于无法经营状态,我的租客现在要我赔偿他的损失,我想问问法律上规定的我需要赔偿他哪些损失,还有我充当着二手房东,我能找我的房东要哪些赔偿?还有我们那个铺面被告知是违建的
2025-06-16 19:25首先,关于您的转租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事先征得原房东的书面同意,并且不得改变租赁条件。 其次,如果您的房东不同意您的转租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您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您已经与承租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您还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新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 再次,关于拆迁和违法建筑的问题,这些情况通常涉及到政府的强制执行程序,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评估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最后,对于您所面临的经济困难,建议您及时与银行联系,看看是否有贷款或其他金融支持方案可以帮助您度过难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例如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