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贯彻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过程审核,公司体系文件规定开展过程审核的依据是一汽大众的供应商质量管理细则————FormelQ第八版,根据此细则的内容实施过程审核的话,有部分要求需要结合并参考VDA6.3的要求,但是VDA6.3在2016年进行了换版升级(即从2010版升级至2016版),因此,我根据公司开展体系管理的需要向公司提出接受2016版VDA6.3标准知识的培训申请(注,我是公司负责体系管理的,即体系管理岗位),公司同意并批准了,但是要求我必须签订培训协议,约束培训后的服务期为1年,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事宜,目前我已经签了此协议。请问,公司要求我签订这种协议合不合法?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11天前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公司要求您签订的培训协议是合理的,并且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关于培训协议的合法性,通常情况下,企业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培训协议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要求并不违法,因为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参加必要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技能和能力。 其次,关于培训协议的有效性,一般来说,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双方已经签署了培训协议,因此该协议应该被视为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中,都应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此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协议存在争议或者问题,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