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90岁老人,再婚老伴在一起生活30年了,她有4个孩子,我有4个孩子,都已成家了,我有一个患有癌症的儿子和智障的孙子我想把过世后的抚血金留给他们写个遗嘱去公证,公证人员说不能公证因为抚血金不是遗产我没有权力支配,我想把抚血金单独留给他们因为他们平时生活也靠我工资帮助,不想留给别人因为老伴也有退休金,子女们过的也挺好的,我怎么办才能在法律上把抚血金留给他们有效呢?
2025-07-30 17:26您提出的关于抚恤金的问题涉及继承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抚恤金并非遗产,因此无法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转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对这部分资金拥有特别的权利或利益,可以考虑与您的老伴或其他可能有权继承的人协商解决。 此外,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来确保您的子女能够得到抚恤金的一部分,例如。 制定遗赠抚养协议。您可以在去世前与您的子女一起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将部分抚恤金给予他们作为养老费。这种协议需要经过公证处的见证,并且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 设立信托基金。如果您的老伴愿意接受这笔资金,则可以考虑设立一个信托基金,由她的子女管理和使用。这样,即使她在世时没有指定受益人,也可以确保这笔资金用于支付养老费用。 建立共同财产账户。如果您的老伴不同意设立信托基金,但愿意保留一部分抚恤金,可以考虑在银行开设一个共同财产账户,允许您的子女和其他亲属共享该账户的收入。这种方式虽然不如信托基金那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请注意,上述建议都需要考虑到各种法律程序和细节,因此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所有步骤都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对于已经患病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儿子,以及智力障碍的孙子,您可以考虑申请社会福利机构的支持,以便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