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经人介绍来湖南,说好的每吨货介绍成功,给20块钱,之前共给了八千块钱,后来我自己找货的。现在他说三年按二千吨算,我还得给他三万多,不给就把我的门给堵了,我认为之前他介绍的,该给的我都给了,后来的不是他介绍的,我没理由给这三万多块钱,想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2024-09-05 01:2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要求的具体原因,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其介入处理。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规范。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事先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2024-09-05 01:26: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14今日律师解答 44419

相关推荐
买房子,有合同,交了定金和首付11万,总价60多万,贷款也下来了房子涨价了,卖家不想卖了,委托律师起诉 1回答
01年6月份,签了合同和评估,排号,对方一直未过户,交了定金。没有收条。 1回答
房产,买房,3月3号,购房合同,1周后,房东老婆出意外, 1回答
买房子,对方闹离婚,不想卖了 1回答
劳动合同,京户补充协议,违约单位收回户口,并且需要支付单位本人最近一年薪酬的两倍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京户补充协议,违约单位收回户口,并且需要支付单位本人最近一年薪酬的两倍的违约金。 请问:1.户口已经买房落户,单位还能收回吗? 2.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3.如果必须交违约金,可以少交吗,近一年工资的两倍太多了 1回答
房产开发商将账户钱款转移,法院有权执行开发商法人个人财产吗 1回答
我是一名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去年11月份受理了一笔民间借贷的业务,因为收件不全的原因该笔业务直到今 我是一名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去年11月份受理了一笔民间借贷的业务,因为收件不全的原因该笔业务直到今年三月份一直没有办理成功。办理业务结束的当天出借方因收到我提供的受理凭证,已经将十几万的贷款发放给了贷款方。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贷款方没有按时归还该笔款项,作为我个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1回答
邮政银行已送米方式拉存款合法吗?每一万送十斤,我们银行的存款都被拉走了! 1回答
24小时保安,没有做到承诺的事,我没有交物业费 1回答
没身份证,15万元,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