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八月十日从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墩蚯组工地无证驾驶一辆燃油助力车回家拿工具,带一工人致人死亡,时间是中午11.30左右,工地是我小承包的。现死者家属要状告项目部,以雇佣关系的名义,请问与我的关系大吗?
18天前很抱歉听到您和您的工人的不幸遭遇。在任何情况下,雇员的安全都是最重要的。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当确保其雇员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如果雇主未能尽到这些责任,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此次事件中没有过错或不当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追究雇主的责任。 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