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跟店长说辞职 一个月后我不做了 直接走了 但他说这半个月的工资不发给我这算违法吗? 还有 我未成年
2024-08-03 17:5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工作义务。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离职时的支付条件,那么雇主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补偿。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店长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离职后的支付条件,因此您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您没有违反协议,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至于您提到的未成年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特别保护。如果店长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店长沟通解决争议,协商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