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一个新开的商场上班,商场开业时我们丢失了一万八千多的商品,公司要叫我们赔偿,但我个人觉得很委屈,觉得公司也有很大责任,一是人员招不够,导致卖场看不过来,二是公司防盗器没在开业之前完善好,导致开业一直没用防盗器!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公司现在直接从我们工资里全扣了
2024-08-03 18:31关于您在商场工作期间发生的一万八千多件商品丢失事件,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商品被盗或遗失,那么商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商场未能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并且在商场开业前未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那么商场有可能被视为疏忽大意的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商场也应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并且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此外,对于公司的扣款行为,建议您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遇到更复杂的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