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贷款下不来,要求开发商把房子代卖,结果他只给退房款,其余交的进户费,还有装修保证金2000元都不给退,请问这个合理吗,这个费用将近4万。
2024-06-30 04:2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办理,进而影响了您购房的合同履行,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开发商应退还您已支付的房款。至于进户费和装修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如果这些费用的支付是基于购房合同的履行,而合同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开发商也应退还这些费用。 具体来说,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这些费用的退还条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因合同无法履行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此外,如果开发商的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您还可以要求赔偿。 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