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人买了一套房产,合同为〞上齐出水,下齐墙角(卖方不影响买方经营)〞,因为门前是一块空地,当时说好,共同使用,可合同中未写明共同使用,现在卖方不承认,空地上不让停车,还砌墙阻断我的出路。请问:我可不可以以合同中的〝卖方不影响买方经营〞为由,告卖方违约?
4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合同法和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上齐出水,下齐墙角(卖方不影响买方经营)”条款可能是指双方同意在房屋交付后,卖方将确保房屋周边的土地使用权归买方所有,并且不会影响到买方的经营活动。然而,这种约定通常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其有效性,例如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共同使用的问题,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类似的约定或默示条款,可以推定双方已经同意共同使用该区域。此外,相邻关系理论也强调了邻里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因此,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及共同使用,也可能存在基于习惯或者一般社会认知的共同使用。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约定,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进行协商,试图达成一致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来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情况严重到了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的程度,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经验,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