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由于生孩子婆家不拿钱而发生矛盾,最后我负气回家了,他们家也没人来找我,我现在在外地打工,我想问下,我们这算分居吗,还有我不要抚养权,每个月将会付多少抚养费,中间回去过一次他妈把我衣服让我拿走,请问这全是分居吗,如果我先起诉离婚,对我有没有什么坏处,还是直接分居两年申请离婚比较快些,希望有好心律师帮到我,我真想快点从那个噩梦家庭走出来,
2025-01-01 13:5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婆家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您选择离开并暂时居住在外地。这种情况下,通常被称为“分居”。关于抚养费的支付,具体数额需要由法院根据您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费用等因素进行判决。 至于是否可以先提起离婚诉讼,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分居不满两年是不足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您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关系,并且不想承担长期的婚姻纠纷,可以选择立即提起离婚诉讼。 至于其他问题,如衣物被收回等事件,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这些情况都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调解、协商或法院审理。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早日走出困境,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