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6年10月买了套二手房,约定2017年3月底交房,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了交房时候部分家具家电都留给我,但是在交房给钥匙我时候发现东西都拖走了,显然没有按合同履行,我要求把合同上的东西原物拖回来,他们不干,协商几天都是我主动联系他们,结果就是我要求原物返还,或给钱我去买这些东西,他们不答应,他们给的结果是折现给2000元或去二手市场给我买点,我不能接受!房产中介方介入协调,也无法改变。我想起诉他违约,起诉他的结果是原物返还,或给钱我去买,赔偿我这件事情造成的一系列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不然就按合同上违约后果进行。我该怎么寻求法律维护我的利益,让他自食恶果呢?
2024-09-09 04:0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时的录像记录、与对方的书面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犯。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房地产管理机构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再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律师可以为您分析案件情况,并提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最终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原物返还或给予金钱补偿,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总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