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老板打工,因为太熟我一直很相信他,他两年没有给我工资,我每个月想问他要的时候他总说自己没钱,老提自己没钱也从来不帮我计好每个月的工资,有一天他发脾气了说我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然后我生气就走了是今年的四月三十号。因为出勤买东西什么都是我有时候我帮他很早就去买东西买到迟到没打卡,他说我这些没打卡的不给我钱。我帮他买材料都是我自己先掏钱的,有时候我自己没钱了还问别人借钱帮他买。还有些材料单在我手上,但他老问我要,之前我有一本记账本被他帮我计完几个月没出工资就没还我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欠条上面没写欠我工资二字也没说还钱就写欠了我多少钱!请问这欠条能去劳动局告他吗?谢谢你们,帮帮我
2025-03-16 12:4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您的老板进行沟通。尝试直接与您的老板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并表达您希望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的愿望。 提交书面警告。如果您的老板仍然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提交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应包括详细说明拖欠工资的事实和后果,并明确指出如果不支付工资,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劳动争议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获取法律帮助和支持。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措施无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请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经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