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三月份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甲方的房子是按揭买的,房价一共是97万元。我先支付了定金7万元,后又借了55万给甲方只用于解贷(合同上有写)结果甲方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用这笔钱做生意,应该在三月份就直接过户结果硬生生拖了近半年,期间一直欺骗我说银行这边有问题,结果昨天突然告诉我房子不卖了,然后又说钱没做解贷,后来又私自将他的房子放在了中介销售,这些都没经过我同意,请问他这是不是已经超过了违约范围,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2025-10-20 02:5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甲方之间的购房协议中约定了乙方需要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借款等。然而,乙方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其次,在乙方提出解除购房协议时,甲方并未提供充分的理由或证据来支持其解除协议的主张。因此,基于上述情况,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购房协议,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再次,如果甲方的行为构成欺诈,即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采取虚假陈述等方式误导对方,则可能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要求损害赔偿。 最后,建议乙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