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六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我年纪大为由解雇我!请问公司该给我什么补偿?谢谢!
2024-07-18 19:06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自入职之日起计算),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一般而言,每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您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水平。 此外,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不再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