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九月份到现在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我们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在递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到离职的中间发放工资的话,是不是就没有赔偿金了?我们解除劳动合同都是有什么赔偿?也找过领导,领导说财务没钱。谢谢
2025-03-22 09:5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公司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或者申请调解仲裁。如果您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且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剩余工资,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经济补偿金。 计算应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如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计算应得工资总额。 应得工资总额乘以一个月平均工资标准(通常为劳动者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得出经济补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公司在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仍未按期发放剩余工资,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赔偿责任,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进行具体的法律分析。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争取协商解决事宜。祝您解决问题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