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借了我两百块钱不还我,还说我报警抓她,在拘留所关了13天,诬陷我,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请问借我钱的这个人构成了什么罪,是否可以去法院告她,如果告她需要什么资料,
2025-03-22 07:4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起诉的问题,首先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和取证。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您可以选择通过刑事自诉程序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明确列举被告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证据。包括与借款有关的所有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流水等。 请记住,任何行为都应基于事实和法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