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八月份进厂!一月十七号离职!因不加班厂里辞退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十一月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放!我昨天去公司索要工资公司说昨天打到我卡上!结果没有!请问我还如何处理!我后天回家过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08-04 00:02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您离职前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在您的离职后仍未支付工资或提供的服务,您还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便于顺利维权。 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请及时关注和跟进案件进展。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