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在遵义市当地好宜买眼镜超市定制购买了一副镜片,付的全款2880元人民币。5月11日中午因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该种镜片类型,会导致眼镜眩晕症状,于是通过微信联系该店,要求暂停制作,并希望退全款或者制作其他类型镜片,该店工作人员要求我付予制作厂家40%损失费,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4-10-06 15: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首先,如果您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并提出退货或更换的要求,商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退还货款等。其次,在此过程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商家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赔偿作为其合理费用,但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然而,如果商家无理要求支付全额损失费,这可能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一般来说,商家应承担因其过错导致的相应损失,而并非要求顾客支付额外的费用。 建议您与商家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理由,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必要时,您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