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单位离职后拖欠工资,3月中旬入职,在校大学生实习,有到4月份的实习协议,但是公司没有留协议,工作到7月末,不发放工资拖欠到现在,以赔偿老板损失等各种理由,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没缴纳社保,但是这个月要工资结算工资时,单位电子工资条伪造了社保补贴和合同工这两项,之前的工资条都有保存,准备资料时发现营业执照地点和法人都不是单位的地址和老板,
2026-01-10 07:08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如果您的单位存在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您也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明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