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是生意上的问题。我是一个家具厂的老板,工厂以接订单定做家具为主要业务。去年邻县的一个做玉石生意的人来我这里定做玉石展架,最后定价为32000元,他预付我定金5000。之后我把产品做好了,给他送了一半,客户没有给我付款,我给他的意思是付了全款再给送下一半货。但今年过年来了之后,这个人刚开始说缓几天后来直接电话关机。由于这种产品都是独家定做,如果这个客户不要,那批货就成了废品。我想问我现在是不是应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之前并没有签订订货合同,那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追究他的责任了?
2024-10-03 04:2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的交易属于定作合同关系,即一方提供材料和设计,另一方按照要求制作并交付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价格、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细节,并且在完成工作后进行验收确认。 虽然您未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但在法律上,您可以通过口头或非正式的书面形式表达您的权利和义务,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向对方传达相关事宜,以便于后续争议解决时有据可依。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并且对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您的主张;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尝试联系对方寻求解决方案; 在必要时,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商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