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时班上八小时后四小时不上。算年休半天合理嘛
15天前在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企业安排员工连续十二小时上班后又休息四个小时,实际上是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支付额外的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同时,对于长期违反劳动法规的企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影响其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建议您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补偿,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