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我是买方订金给了2万,首付款给了20万,合同附加条款约定违约赔偿总房款百分之二十.当时买成87万,房子我已经装修住进来了,约定4月去办理过户,卖方现在打电话不接不愿意去过户,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定?
2024-10-05 12: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总价的38%(即87万*38%=396万元),并已开始使用和装修房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协议,并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 在您的案件中,如果卖方拒绝配合过户手续,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卖方履行其义务,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 请注意,具体判决结果可能会因多个因素而异,例如案件的具体情况、当地法律规定等。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