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我们镇政府应聘了一名协管员工作,合同期为一年,合同上说明购买五险,还有年终福利,然而上完一年保险并没有买,我从2017.10.10开始请产假,现在12月份了,他们以不和我续签合同为由不要我去上班了!实则是我请假他们不想要我了,总觉得心里有气,他们这样做合理嘛?
2025-04-05 05:30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镇政府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于是否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至于年终福利的问题,一般来说,年终奖是基于全年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的,并不是必须要求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才能获得。因此,如果年终福利未兑现,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作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于日后维权。同时,也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可能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