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私人老板开13米的货车不慎从车上掉下,导致双脚骨折,花费医疗费10万元。需一年多才能康复。老板已将发票交于保险公司,我们没签劳动合同(有我和老板关系的证明,证明我是他的员工上班时间掉下,上面有他的签字和手印)问:如果保险公司不索赔老板有义务承担医疗费吗?能签定工伤吗?有务工费等费用吗?谢谢!
1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伤,并且你的雇主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你有权要求雇主赔偿你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你与你的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无法确定你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此外,即使你能够证明自己是雇主的员工,也无法确保你能够获得全额赔偿。因为雇主可能需要考虑其经济状况、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赔偿以及是否有其他途径来补偿你。 最后,关于加班工资、务工费等费用,通常这些都应由雇主按照法定标准向你支付,除非你们之间有特别约定或合同条款规定。但是,这同样取决于雇主是否愿意遵守这一原则。 总之,你应该尽快联系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